息政办〔2015〕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弘扬依法治安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巩固基层基础,狠抓责任落实,形成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打造安全生产稳固防线,为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对新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认识,探索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规标准体系、监管体系、保障体系,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三、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按照《通知》要求,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按程序将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明确为县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配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车辆,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用车。
(二)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不足,县政府计划通过县内调动、调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在2016年年底前充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达到上级要求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0%)的标准;通过实行派驻执法、委托执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加强和规范乡镇(办事处)及产业集聚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将乡镇(办事处)安监站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经费。
(三)继续推动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探索建立“五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点治理项目规划建设把关不严、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规划和涉及环节的安全把关。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五)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一般事故,由县政府挂牌督办,分管负责人亲自督办,限时结案,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建立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
(六)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报联动机制。县安委会要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情况,研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讨论相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机构、公安和检察院安全生产案情通报联动机制,及时移送涉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案件,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时办结,并及时将办结情况向社会公布。
(七)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执法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年度执法计划,公开执法信息,并建立执法审议制度和重大执法决策机制。
(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结合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安委会要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总责,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动员部署,狠抓推进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紧密合作,认真落实工作部署,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学习贯彻《通知》工作。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通知》工作的信息采集整理,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县政府。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编辑:yang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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